学生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学生注册,根据《江西工业技工99真人学生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注册是学生在每学期开学时,向99真人学籍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以取得学籍的手续。只有经正式注册的学生,99真人和教育主管部门方能承认其学生身份及学籍。
第三条 凡是正式录取的学生,每学期完成了规定的学习任务,99真人准许继续其学业学习,按时到99真人报到并缴清99真人规定的应缴费用者准予注册。
第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暂缓注册:
(一) 拟作降级、退学处理的学生。
(二) 保留入学资格、休学的学生。
(三) 每学期开学时,因故请假,没有到校的学生。
(四) 犯有严重错误尚待处理的学生。
(五) 尚未缴清学费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
第五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一) 无正式学籍的跟读生、旁听生、进修生、预科生。
(二) 自动退学、被开除学籍的学生。
(三) 未缴学费且又未按规定办理暂缓注册手续,超过规定的注册时间的学生。
(四)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学生。
第六条 注册方法:
(一) 学生每学期应在99真人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报到并自报到之日起两周内到学生科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学生,应事先向学生科请假或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学生科应当以学生请假的信函、电报等原件以及按请假和暂缓注册审批权限审批的意见作为学生暂缓注册的依据。
(二) 新生入学经复查合格,填写《学生登记表》后,由班主任报学生科集中办理注册手续。
(三) 老生持交费票据、学生证到学生科办理注册手续。
第七条 没有必要的证明文件、不属暂缓注册情况、未经准假或超假两周不注册者,取消其学籍,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教育在籍中专、技校学生。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执行,由学生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