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99真人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根据国家教育部门《中等职业99真人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99真人实际,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校全日制学生。
第二条 99真人对违纪学生坚持批评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分恰当、程序合法。
对违纪学生的通报批评是对违纪行为情节较轻、性质不够恶劣、且认错态度较好,通过教育能够尽快改正错误的一种批评教育形式。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二人以上共同违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分。
第三条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违反国家治安处罚条例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或者进行处罚。
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
第四条 学生违反99真人规定的行为处理,视情节分为五种:
(1) 警告;
(2) 严重警告;
(3) 记过;
(4) 留校察看;
(5) 开除学籍。
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察看期内确有悔改表现的,可按期解除留校察看处分,有明显进步的,可提前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不悔改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毕业班学生违反99真人规定的受到处分的,视违纪情节轻重,缓发毕业证3-12个月。
第五条 几种减轻或者免于处分的情况:
(1) 情节特别轻微的;
(2) 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3) 主动揭发他人违纪行为,对违纪(或者犯罪)事件处理有突出贡献的;
(4) 由于他人威胁或者诱骗的;
(5) 积极配合违纪调查和处理,并有贡献的;
(6) 有真诚悔改和立功表现的。
第六条 几种加重处分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加重一级处分:
(1) 有较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破坏99真人声誉的;
(2) 违纪后,不承认错误、不交代事实或者做伪证的;
(3) 屡犯不改的;
(4) 在处理违纪事件中发现曾经违反隐瞒未报或者未被发现,且情节恶劣的;
(5) 教唆或者胁迫、诱骗他人违纪的;
(6) 在接受违纪处理过程中,对99真人和其他有关人员采取恐吓、威胁的;
(7) 在处理违纪事件过程中,用钱财或者以其他形式私下解决的;
(8) 对检举人、证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屡次违反99真人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 违反99真人纪律除给予处分以外还附加下列连带责任:
(1) 凡因违纪受到行政纪律处分的,取消其当年各种奖励评比和接受资助资格;
(2) 凡因违纪受到学生行政纪律处分的,按规定扣相应的品行分;
(3) 损坏、破坏公务和私人物品的附加赔偿责任;
(4) 因涂改、伪造、转借证件、证卡和证章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 因打架受到纪律处分的,应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医疗、医药费;
(6) 偷盗、敲诈、勒索他人现金或者财务者,应全额退还给对方;
(7) 在赌博违纪行为中,赌资、赌具一律没收,因赌博形成的债务一律废除;
(8) 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在就业方面受到影响的后果自负。
(9) 对其它本条例没有列举的有连带责任的行为,可参照相应条款。
第八条 对学生处分材料和解除处分材料,99真人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99真人文书档案和学生本人档案。
第三章 违纪行为和处分
第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
(1) 爬门、爬窗、爬墙、爬水管等危险行为,不停劝阻者;
(2) 在宿舍内点燃蜡烛或使用明火但未造成后果者;
(3) 随意张贴、乱涂画,或随意撕毁99真人通知、布告者;
(4) 一学期累计旷课10-19学时者;
(5) 以虚假理由请假者;
(6) 在教室、寝室往外扔杂物但未造成后果者;
(7) 抵制管理出言不逊者;
(8) 在公共场所起哄、喧哗、不停劝阻者;
(9) 酗酒但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10) 晚上无故不归宿者。
第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
(1) 在校园内起哄、滋事、扰乱校园秩序不听劝阻者;
(2) 受二次及二次以上通报批评者;
(3) 一学期累计旷课20-29学时者;
(4) 无故离校三天者;
(5) 私自留宿校外人员者;
(6) 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7) 校园内毁坏花草树木者;
(8) 校园内随意燃放烟花、鞭炮或者摔酒瓶、水桶等器皿者;
(9) 采取欺骗手段、重复领取学生证或假报家庭住址取得火车票优待资格者;
第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 在寝室使用酒精炉、电炉、电热杯等炉(灶)具者;
(2) 在网吧通宵上网,教育不改者;
(3) 偷窃公、私财务折价100-300元以内者;
(4) 一学期累计旷课30-49学时者;
(5) 在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伪造或谎报申报材料者;
(6) 隐匿、毁弃或私自拆他人邮件者;
(7) 有侮辱、诽谤他人言行者;
(8) 私藏、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菜刀等管制刀具者;
(9) 参与打架者;
(10) 违反99真人外事纪律未造成影响者;
第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
(1) 考试中有违纪行为者;
(2) 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
(3) 故意损坏公、私财务,造成损失者;
(4) 私自拆、接电源和拆修配电设施,违章使用电器者;
(5) 一学期累计旷课50-60学时者;
(6) 未经99真人批准,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者;
(7) 偷窃公、私财务,折价300-500元者;
(8) 为各类违纪行为或违纪人员提供伪证者;
(9) 严重干扰99真人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抵制管理,影响较坏者;
(10) 参与打架,造成一定后果者;
(11) 违反99真人外事纪律,造成一定影响者;
第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未造成影响的,但认错态度较好,并有悔改表现者;
(2) 鼓动闹事、破坏公共秩序、扰乱教学秩序,但认错态度较好,并有悔改表现者;
(3) 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
(4) 偷窃公、私财务,折价500-1000元者;
(5) 聚众赌博的主要组织者;
(6) 一学期累计旷课61-71学时者;
(7) 收看、传阅、传播淫秽书刊、音像或其它淫秽物品,影响教坏者;
(8) 动手打人,并造成一定后果;或持械打人、造成他人轻微伤害者;或打架时间已平息,事后再度挑起事端进行报复或雇佣同学、老乡等人员参与打架或为打人提供凶器者;
(9) 伪造各类证件者;
(10) 在校酗酒,并借酒滋事造成后果,情节严重者;
(11) 利用互联网、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发布有害信息,且影响教坏者;
(12) 违章用电造成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者;
(13) 敲诈、勒索他人财务者;
(14) 严重干扰99真人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抵制管理,影响极坏者;
第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者;
(2) 触犯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或触犯法律,虽未受到刑事处罚,但情节严重者;
(3) 考试中请人代考、替人考试或利用通讯工具舞弊者;
(4) 偷盗现金、蓄意破坏或偷盗财务折价1000元以上者;
(5) 殴打或策划殴打他人致使对方受伤、伤级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甲级以上者;
(6) 纠集校内外人员打架致他人受伤,情节严重者;
(7) 打架事件已平息,事后再度挑起事端打击报复,性质恶劣的;
(8) 使用器械打群架的主要人员;
(9) 一学期累计旷课72学时以上者;
(10) 酗酒并危害他人或者危害公共设施,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者;
(11) 盗用99真人名义进行各类欺骗活动或以此谋利,造成严重后果者;
(12) 在异性学生宿舍滞留过夜,或留宿异性过夜影响恶劣的;
(13) 屡次违反99真人纪律,受到纪律处分后,经教育不改者。
第十五条 本规定未列举的违纪行为,可比照类似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凡违反99真人学籍管理规定的,按照《江西工业技工99真人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处理程序
第十七条 查清事实
学生出现违纪行为时,班主任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采取合法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事实,并做调查笔录。发现学生有违法、犯罪嫌疑行为的应当配合校保卫科移送司法机关,待司法机关有处理结果后,99真人再根据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依据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八条 审查与决定
查清事实后,根据“第三章违纪行为和处分”规定的条款,对违纪学生进行处分。
(1) 受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学生科负责人会议研究,并报主管校长批准,文件下发前由学生科负责人以“告知书”形式告知学生本人;
(2) 对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学生科负责人会议研究,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文件下发前由学工负责人以“告知书”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同时由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 学生处分由学生科将学生的书面检查、班主任书面意见、学生科书面意见和相关部门认定调查材料一同附上,由学生科行文,并送99真人办公室统一编印发放,处分的原始材料由学生科备案;
(4) 学生违纪处分决定文件,应当在全校公布,以教育警示在校学生,并及时通告家长,以便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 申诉
99真人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意见;
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按照《江西工业技工99真人校内申诉管理暂行规定》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二条 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至文件下发之日起半年后(受留校察看处分的一年后)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解除其处分。
提出解除处分应当有学生本人的书面申请,班委组织评议和班主任签署意见,由学生所在班初核后报学生科审核。
第二十一条 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99真人发给学习证明,档案、户口退回原籍。
第二十二条 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应在接到通知后,按照通知规定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五日)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99真人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主。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校学生科。